|
|
|
中共广州市番禺区 |
|
大石街工作委员会文件 |
|
大发〔2008〕41号 |
|
|
关于调整大石街党工委及街道办事处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
各村(居委)、各有关单位:
因部分领导干部工作调整,根据工作需要,现对大石街党工委及街道办事处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:
黄柱程:党工委书记。负责街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。
黄 标:党工委副书记、街道办事处主任。协助书记负责党工委工作,负责办事处的全面工作,统管财政、财贸、审计以及经济线的工作。
黄景良:党工委副书记、纪工委书记。分管党群、政法(司法)和农村工作,综治、维稳以及纪检、监察,统管计生、流管、综合执法等工作。联系河村村、植村村。
黄锦松:街道办事处副主任。分管城建线及农林线。负责规划、建设、国土、农林业及经管、卫生、合作医疗、初保、综合执法等工作。联系诜村村、会江村、官坑村。
陈永坚:街道办事处副主任。分管工商业、旅游、外经。负责安全生产、食品安全、消防、交通、环保、科技、市场整规、打假打私、再就业、劳资、社保、统计等工作。联系财贸单位、商会。联系大兴村、北联村。
张亮添:党工委委员、武装部长。负责武装、民兵、文化、教育、体育、计划生育、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。联系山西村、猛涌村、大维村。
梁剑波:党工委委员、派出所所长。负责派出所日常工作。协管打假打私、交通、消防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流管等工作。联系大山村、涌口村。
贺建中:党工委委员,纪工委副书记,负责纪检监察、民政、残联、侨务、统战以及社区建设等工作。联系大石居委、富丽居委、星河湾居委、富庭居委。
梁绮华:党工委委员。分管党政办公室、大院行政,负责组织人事、宣传、老干、妇联、托幼、档案、保密以及信访等工作。联系东联村、礼村村。
特此通知
二○○八年八月十一日
|
主题词:行政 分工 △调整 通知 |
|
抄送:区委办,区人大办,区府办,区政协办,区委组织部。 |
|
中共大石街党工委办公室 2008年8月11日印发 |